发电机失磁异步运行处理原则
时间:2023-03-21来源:佚名
发电机失磁异步运行时,一般处理原则如下: (1)对于不允许无励磁运行的发电机应立即从电网解列,以免损坏设备或造成系统事故. (2)对于允许无励磁运行的发电机应按无励磁运行规定执行以下操作: 1)迅速降低有功功率到允许值(本厂失磁规定的功率值与表计摆动的平均值相符合), 此时定子电流将在额定电流左右摆动. 2)手动断开灭磁开关,退出自动电压调节装置和发电机强行励磁装置. 3)注意其它正常运行的发电机定子电流和无功功率值是否超出规定,必要时按发电机允许过负荷规定执行. 4)对励磁系统进行迅速而细致的检查,如属工作励磁机的问题,应迅速启动备用励磁几恢复励磁. 5)注意厂用分支电压水平,必要时可倒至备用电源接带. 6)在规定无励磁运行的时间内,仍不能使机组恢复励磁,则应将发电机自系统解列. 大容量发电机的失磁对系统影响很大.所以,一般未经过试验确定以前,发电机不允许无励磁运行. 国产300MW发电机组,装设了欠磁保护和失磁保护装置.为了使保护装置字系统发生振荡时不致误动,将失磁保护时限整定为1S.发电机失磁时,经过0.5S,欠磁保护动作,发电机由自动励磁切换到手动励磁,备用励磁电源投入运行,如果不是发电机励磁回路故障,发电机仍可拉入同步而恢复正常工作.如果备用励磁投入运行后,发电机的失磁现象仍未消除,那么经过S,失磁保护动作将发电机自系统解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