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家电坏了,维修费用到底算谁的?合同法是这样规定!
你有过租房子的经历么?当你毕业时,你需要租房;当你来到异地工作时,需要租房。很多人为了租房方便,会选择家电齐全的出租屋,比如热水器、空调、冰箱等电器一应俱全,但同时也会产生一个问题,出租屋的家电坏了,维修费用算谁的? 举个最为常见的例子,也是出租双方最容易扯皮的地方。租客A租了B的房子,并且签订了房屋租赁的合同,合同上约定出租屋家电齐全,并且在合同上列了家电清单,每月租金3000元。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见一致,并且都签了名。 然而,租客搬进去之后不到两周,空调就开始出问题了,一开始只是噪声很大,到后面完全不制冷,夏天没了空调根本睡不着,于是租客就找到房东对空调进行维修。可是,房东却一口否决了,他说:我房子租给你的时候,家电是没有问题的,明明就是你使用不当才会导致家电损坏,你应该承担维修责任。租客A完全不能接受,我根本就没有故意破坏家电,只是正常使用,凭什么要我来承认责任? 在双方争执的过程中,都拿出了房屋租赁合同,可是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谁该承担维修责任。那么,出租屋家电损坏,到底应该谁来承担维修责任? 《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出租屋的主人应该对房屋及其配件设施进行修。 关于 租房的家电电器,小编有以下这几个意见。如果大家有更好的意见,可以在评论下方补充! 1、关于家电损坏,不要局限于口头上的约定,一定要在合同里面注明谁应该承担维修的费用。 2、询问家电的购买日期,家电也都是有使用寿命的,一般说来,电热水器8年、空调8-10年。老旧出租屋的家电容易超期服役,部分零件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很大,更严重的还可能漏电。 3、在租房合同里最会出问题,或最难处理的就是线路、家电的保护与维修。签订合同前,每条线路、每个家电都检查一遍,以正常使用为好。 你有过出租房屋被坑的经历吗?如果有,可以在评论下方讨论一下,希望大家都可以在租房的道路上“避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