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工艺
动力、照明配电箱安装: 1.配电箱开孔应与配管吻合,并应在订货时就明确提出敲落孔的数量及规格,否则应用开孔器现场开孔;不得采用电、气焊切割。 2.暗装配电箱应配合土建将箱体同时按图纸要求安装于墙内,若预留洞口,应考虑需配管侧留置高度、宽度和应根据配管的直径、煨弯的倍数,比箱体应大300~500mm,不配管侧不宜大于80mm;配管必须到位,附件应齐全,在配管和接地线作好以后,并填好隐蔽工程记录,监理认证后,可将洞口周围用细石混凝土或水泥沙浆填实填牢,各种暗装配电箱作法(配管为钢管)可参照图6.3.22.2A.B.C.D.E.F.G.H。 图6.3.22.2A暗装配电箱后期安装做法图示(单位:mm) 图6.3.22.2B钢筋混凝土墙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 图6.3.22.2C轻质墙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 图6.3.22.2D大型砌块墙壁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 配电箱半露出墙壁安装做法(一) 配电箱半露出墙壁安装做法(二) 图6.3.22.2E配电箱半露墙壁安装做法图示 图6.3.22.2F轻质墙上半露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 图6.3.22.2G轻质墙半露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 图6.3.22.2H木结构轻质墙配电箱半露出墙壁安装做法图示 3.明装配电箱的固定可采用预埋铁件或开角螺栓,小型的可预埋木砖但应防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膨胀螺栓和Ц卡子、串心螺栓、支架等作法,可参照图6.3.22.3A.B.C.D。 图6.3.22.3A明装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 图6.3.22.3B明装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 图6.3.22.3C轻质墙上明装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适用于较重配电箱的安装) 图6.3.22.3D轻质墙上明装配电箱安装做法图示(适用于较轻配电箱的安装) 4.自制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制配电箱(盘),金属盘面和金属门均应有可靠的,明显的裸软铜线接地。 (2) 配电箱(盘)上的电气仪表应牢固、平整、整洁,间距均匀,端子排牢固,接线方便。开关启闭灵活,零部件齐全。从衬底由出线孔引至盘面配线,应装绝缘护口(瓷嘴、塑料或胶皮圈),其排列间距应满足表6.3.22.4的要求。 表 6.3.22.4电器、仪表排列间距要求(mm) (3)垂直安装的各种开关,熔断器等上端应接电源侧,下端应接负荷侧,横装时(面向盘面)左侧应接电源,右侧应接负荷。 (4)配电箱(盘)的电源指示灯,其电源应接至总开关,电源侧并应装单独熔断器 5.TN-C、TN-C-S系统PEN线应在进户线处作好重复接地,并应在总配电箱体上连接牢固,接触良好,TN-C-S系统从电源进线箱二次引出的PE线和N线应严格区分开来不可混同。 6.配电箱内应设PE线和N线端子排(汇流排),并应安装操作接线方便,引进PE和N线应先进端子排,然后在由端子排处引向各配线点。 7.箱内器具应安装牢固、整齐,箱内配线应排更整齐,美观并应有余量,导线较多时应绑扎成束,并按配线顺序理顺,逐个剥削套入标志头压线。 8.一、二次线路绝缘电阻测试,按表鲁DQ-021并作好记录,监理人员旁站认证。 9.需要调试的仪表、器具、开关应按有关规定试验,满足规范、设计或配电箱技术文件的要求。 10.配电箱设有漏电保护器的,应在安装前或安装后,要做模拟动作,用漏电开关检测仪检测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值;通电后交验前应通过试验按钮或插座检验器检查动作可靠性及相序,并按鲁DQ-023表填好记录。 6.3.23 送电、试运行 1.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经检测合格的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临时接地编织铜线、绝缘胶垫、粉沫灭火器等。彻底清扫全部设备及变配电室、控制室的灰尘。用吸尘器清扫电器、仪表元件,另外室内除送电需用的设备器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 (2)检查母线上,、设备上有无遗留下的工具、金属材料及其它物件。 (3)做好送电试运行的组织工作,明确送电试运行指挥者、操作者和监护人,监理应旁站。 (4)所有开关柜安装作业全部完毕,质量检查合格。 2.送电 (1)二次回路联动模拟试验正确,器具、设备试调合格并有试验报告,方可送电试运行。 (2)送电试运行还应按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3)变配电室送电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将各开关柜上的二次线保险全部拆除用绝缘摇表分别测试母排及各回路绝缘电阻其阻值不能小于2MΩ。 2) 将进线主开关和其它开关置于分闸位,由供电部门将电源送进配电室内,用验电器验电,检查主开关上口,保证电源正常。 3) 恢复开关柜上的二次线保险,将主开关合闸,将电源送到配电室主母排。检查给配电柜上电压表三相电压是否正常,然后依次送各路分开关。 4) 对带有联络柜的配电室,在合联络柜联络开关前用相序表在开关的上下侧进行同相校核。 5) 送电空载运行24h后,带负荷运行48h。查电流表各相电流值,三相电流是否平衡。大容量(630A以上)导线、母线连接处或与开关设备连接处,应做电气线路连结点测温。用红外线测温计测试线路及各接触点的发热情况并作好记录。若无异常现象,则送电结束。 3.电气照明、动力通电试验,住宅工程应连续通电8h,公共建筑应连续通电24h,并应按设计要求公共建筑按楼层、区段;住宅按单元加负荷进行试验、插座回路可采用大电流发生器、电阻箱或其它电气器具或设备作为负荷,但必须达到设计负荷的要求,试验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密切注意检查,每二小时应记录一次,并作好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