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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

时间:2023-06-14 | 来源:佚名

  2023年6月1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了关于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 17625.1-2022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显示: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依据标准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 17625.1-2012。

  实施规则修订范围

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
照明电器产品自愿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

  新版标准实施方案

  ▶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实施认证。自2024年7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标准实施后的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新旧版标准主要差异及试验要求参照认监委TC10技术专家组《关于GB 17625.1-2022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技术决议》(见附件)执行。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2025年9月30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 对于2024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来源:深圳市宝测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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