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认识观的发展和进步
1.从“宿命论”到“本质论” 我国很长时期普遍存在着“安全相对,事故绝对”、“安全事故不可防范,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认识,即存在有生产安全事故的“宿命论”观念。随着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对事故规律的认识,人们已逐步建立了“事故可预防,人祸本可防”的观念。实践证明,如果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本质安全化,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安全事故就是可预防的。这种观念和认识上的进步表明在认识观上我们从“宿命论”逐步地转变到了“本质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具备了认识观的基础。 2.从“就事论事”到“系统防范”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发达国家引入了“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通过近20年的实践,在安全生产界,“系统防范”的概念已深入人心。这在安全生产的方法论层面表明,我国安全生产界已从“无能为力,听天由命”、“就事论事,亡羊补牢”的传统方式逐步地转变到现代的“系统防范,综合对策”的方法论。在我国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政府的“综合监管”、全社会的“综合对策和系统工程”、企业的“管理体系”无不表现出“系统防范”的高明对策。 3.从“安全常识”到“安全科学” “安全是常识,更是科学”,这种认识是工业化发展的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在政府层面建立了“科技兴安”的战略思想,在学术界、教育界开展了安全科学理论研究,在实践层面上实现了按“安全科学”办学办事的规则。学术领域的“安全科学技术”一级学科建设(代码),高等教育的“安全工程”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教育,社会大众层面的“安全科普”和“安全文化”,都是安全科学发展进步的具体体现。 4.从“劳动保护工作”到“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国是以“劳动保护”为目的的工作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在国际潮流的影响下,我们引进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论证的做法,这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业安全等得到了综合协调发展,建立了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体系的社会保障机制,并逐步得到推广和普及。 5.从“事后处理”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我们完善了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工伤鉴定、事故报告、工伤处理等“事后管理”的工作政策和制度。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和进步,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对策的长效机制正在发展和建立过程之中。这种工作重点和目标的转移,将为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发挥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