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夜景照明建设!山东一城市发布照明规划征求意见稿
(jìn)日,山东省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菏泽市城区照明(亮化)规划(2020-2035)》(下称“《规划》”)的征求意见稿,以推进《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范围依据《菏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结合道路、街巷、桥梁、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和建筑物等不同功能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进行分析,提出设计导则和理论依据,并为今后夜景照明建设做指引和“字典”。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根据菏泽市城市发展特色,提出了三大城市照明风格、五大城市景观照明系统框架、四大景观照明规划创意理念,对城市功能照明规划与城市景观照明规划作细分要求,并提出了城市照明节能措施。 三大城市照明风格 《规划》结合菏泽市作为中国牡丹城,鲁苏豫皖四省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黄淮平原生态田园城市、山东新兴文化旅游目的地的特点,本次规划的总体风格通过三种景观风格特色区域来体现。 自然田园风格:体现大气、精致、宜人的城市特色与河滨景观相衬。主要指赵王河景观带、万福河景观带、定陶新河景观带包括护城河、环堤河、万秀河等景观照明以及滨河路段功能照明。 现代都市风格:体现现代、活力和繁荣的都市氛围,展现菏泽市城市建设的成果。主要体现菏泽市作为鲁苏豫皖四省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城市特色。以人民路文化景观主轴、长江路主轴、中华路城市景观主轴、黄河路主轴、兴华路次轴、昆明路次轴、广州路-漓江路高铁轴线,涵盖牡丹广场、定陶语言文字广场、火车站、高铁站等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 历史古韵风格:以老城区曹州古城为核心,突出菏泽“花城水邑、外圆内方”城市特色景观;逐步完善古城内综合服务设施的功能和景观照明,注入文化功能,体现菏泽作为“伏羲之桑梓,尧舜之故里,先为商汤之京畿,继属曹国之疆土”的历史古韵。 五大城市景观照明系统框架 《规划》将菏泽市景观照明系统框架结构归纳为:四横三纵七轴线、两城三带并五片、公园广场景观带、重要建筑多节点,其中对“两城”、“三带”、“五片”、“七轴”、“多点”作详细解读。 两城是中心城区和定陶新区,为城市综合中心,集中展现菏泽历史文化和现代及未来都市面貌,是城市夜景观综合形象展示区。 三带是赵王河景观风光带、万福河景观风光带和定陶新河滨水景观带。在暗夜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滨河绿道连通及滨水空间塑造,打造展示菏泽花城水邑的城市特色的夜间景观网,体现河城一色,优美磅礴的城市夜景展现。 五片是指东部高铁城及现代产业片区、西部高新科创产业片区、牡丹城区综合服务片区、中部产城融合片区、定陶区产业集成片区。以现状及规划主导功能为基础,划分多个城市照明片区,是城市照明重点塑造和管控地区,按照城市不同功能景观区域,展现不同景观照明氛围。 七轴是人民路文化景观主轴、长江路主轴、中华路城市景观主轴、黄河路主轴、兴华路次轴、昆明路次轴、广州路-漓江路高铁轴线,是城市夜景观格局的塑造者,链接夜景夜景个重要区域和节点。沿城市道路和滨水空间,依据两侧用地功能布局特点,区分历史街区、商业商务、科技研发、生产制造、居住生活、公共服务、开敞空间等不同区段,分别展现悠久历史、繁华都市、创新创业、产业兴旺、普惠共享、生态宜居等不同景观主题和特色风貌,展现菏泽夜景观特色的“万家灯火”。 多点是公园广场节点和城市门户节点;以城市开放空间及城市出入门户为主体,重点刻画展示菏泽城市景观亮点,是菏泽城市夜景照明的精华所在,多点是城市夜景观空间环境品质的重要体现。 四大景观照明规划创意理念 《规划》提出了景观照明四大规划理念:反映综合功能特征——人文体验、自然生态的复合功能;营造自然风貌夜景——青山绿水、和谐舒适的夜间景观;运用特色照明技术——将特色照明技术与景观照明融为一体;实施绿色照明设计——以优质光源电器实施节能环保绿色照明。 在此基础上,《规划》还提出了独创的“两特、两素、两术、两化”的规划创意理念,并将应用于规划编制之中: “两特”符合功能特征、反映文化特色。 “两素”即应用照明要素(亮度、光色、动态),表现照明元素(点、线、面),包含、景观照明要素和景观照明元素。 景观照明要素包括照明亮度、灯光色彩和动态效果。 景观照明元素即景观照明中点、线、面的综合概念。 “两术”即照明技术与照明艺术有机的结合。 “两化”即照明效果要做到晚上亮化,白天美化。 城市功能照明规划 《规划》提到,城市功能照明主要包括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公共设施指引标识等功能性照明。 《规划》把道路照明按照一级照明、二级照明、三级照明三个级别进行规划,并设置三级色温:老城区中心、次干路设置低色温;火车站中心、主干路、景观道路等设置中色温;行政中心、快速路、城市出入口等设置高色温。此外,《规划》还重点提到,居住区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道路、市中心、商业中心、商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LED光源。 《规划》要求城市功能照明要进行分项控制,并对商业区/住宅区、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桥梁/隧道等灯节点的功能照明设计作要求。其中,在公园功能照明设计要求中,《规划》提出,应根据公园类型(功能)、风格、周边环境和夜间使用状况,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方式;应避免溢散光对行人、周围环境及园林生态的影响。 在城市智慧路灯规划中,《规划》着重提到,根据区域不同性质与功能定位,方案针对菏泽市城区各区域功能定位进行分析,针对其对应的功能需求,规划设计智慧路灯功能模块,分别为:城市型智慧服务、休闲型智慧服务与门户型智慧服务三大内容。 »城区范围区域--城市智慧服务 区域特征:该区域为城市区域核心区,人车流集中,情况较为复杂,可设置的主要多功能灯杆智能设备有:智慧照明(全路段)、智慧监控(路口节点)、智慧发布(路口节点)、环境监测(路口节点)、5G 微基站(全路段预留接口)、充电桩、一键报警等。 »滨河走廊区域--休闲智慧服务 区域特征:该区域为以休闲人群为主,特定路段与时段人流量大。可设置的主要多功能灯杆智能设备有:智慧照明(全路段)、智慧监控(全覆盖,确保河道休闲观景区公共安全)、智慧发布(3 1布局,每一百米左右设置一块信息屏)、智慧充电(手机充电模块,3 1 布局)、环境监控(路口节点)、一键报警(远程报警服务)、5G 微基站(全路段预留接口)等。 »门户窗口区域--门户型智慧服务 区域特征:该区域为城市门户区域,区域面积大,人员流动性高,以进出旅客为主。可设置的主要多功能灯杆智能设备有:智慧照明(全路段)、智慧监控(全覆盖,确保重大公共场所公共安全)、智慧发布(全路段,城市门户窗口宣传)、环境监控(温度湿度噪音PM2.5,局部设置)、5G微基站(全路段预留接口)等。 城市景观照明规划 在城市景观照明规划中,《规划》提出了景观照明亮度控制规划、景观照明色温控制规划、景观照明彩光与动态光分布规划三大体系规划要求。 在景观照明亮度控制规划中,《规划》提出,景观照明亮度的评价采取亮度和照度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并依据照明对象的功能进行分级,利用灯光的明暗来塑造景观的层次,按照不同的空间区域功能,分为高亮度环境区、中亮度环境区、低亮度环境区和暗天空保护区。景观照明亮度分级的原则是:中心区域高于周边区域,商业区域高于办公区域,重要区域高于次要区域;自然保护区域、天文观测区域应限制景观照明的亮度。 在景观照明色温控制规划中,《规划》提到,不同功能性质的区域应当被赋予不同的光色,合理的光色规划可以在体现本区域属性的基础上,传递给人们不同的景观空间氛围和视觉层次。景观照明光色分布原则是:以中间色温的黄白光为主色调;中心区域、商业区域、娱乐区域、景观区域可用彩色和适当动态灯光;周边区域、办公区域、工业区域、住宅区域采用黄白为主和静态照明灯光。 在景观照明彩光、动态光分布规划中,《规划》也提到,景观照明彩光、动态光分布规划依据“动静结合、冷暖相宜”的原则,细化每个区域的彩光比例和动态效果。 《规划》还详细罗列了夜间旅游景观照明规划,提出了夜游规划策略,挖掘菏泽的自然山水风光与人文历史文化底蕴,突出“标志性、国际范、文化风、地方味”活动定位,不仅弘扬了菏泽自然与人文文化,展示新时代大菏泽的良好形象,极大提高了游客停留时间和过夜游客人数,必将成为菏泽旅游的亮点,也让“旅游城市”变成“消费城市”。 城市照明节能措施 在城市照明绿色照明与节能保护方面,《规划》提到发展城市绿色照明,建立有利于城市照明节能、照明品质提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城市照明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城市照明能耗管理考核制度;积极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节能水平。 为此,《规划》提出了五大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城市照明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高效、节能、环保,科学编制城市照明规划。城市照明设计应符合城市照明规划的要求,充分体现城市人文和风貌特色,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完善法规,加强监管。完善城市照明法规体系,科学制定标准规范;强化城市照明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全面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 以人为本,功能优先。优先发展和保障城市功能照明,消灭无灯区,做到路通灯亮,适度发展景观照明。注重城市照明质量的提高,不断提高城市照明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节能降耗,控制污染。积极应用高效照明节能产品及技术,加快城市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步伐。严格控制光污染,加强对照明产品的回收利用,降低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确保城市照明的公共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城市绿色照明建设、改造和管理。 在城市节能照明亮度指标中,《规划》也提出,景观照明应根据被照明的场所、性质、环境区域亮度、表面装饰材料及所在城市规模等,确定所需的照度或亮度标准值,选择合理的照明方式。 在产品应用上,严禁在新建项目中使用高耗、低效照明设施和产品。在道路照明中禁止使用多光源无控光器的低效灯具,在景观照明中禁止使用高耗能低光效等照明电器产品。 除了节能型照明产品的应用,《规划》也提出要提出了四大智能照明控制模式。 »同一照明系统内的照明设施应分区或分组集中控制,应避免全部灯具同时启动。宜采用光控、时控、程控和智能控制方式,并应具备手动控制功能。 »应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日、节假日、重大节日等不同的开灯控制模式。 »系统中宜预留联网监控的接口,为遥控或联网监控创造条件。 »总控制箱宜设在值班室内便于操作处,设在室外的控制箱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努力提高能源的利用水平,管理、运行单位也需要协助配合,从而保证能源、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 通过《规划》相关城市照明品质提升行动要点的提出,菏泽市力求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人居环境质量的同时,着力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让城市夜间经济不断繁荣发展。 星标或关注“中照网”公众号 后台回复关键词“230716” 查看或下载《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中国照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