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与起重机械作业的关系
郑重说明起重机械吊装作业,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被规定为特种作业,那么它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关系是什么?用不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呢?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过程又是什么呢? 看看官方文件,或许有点头大,有的地方简练难懂,有的地方理解起来费劲,今天我用大家听得的语言,逐一解读。 解读一、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附件一第四项: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看(一)项,如果,采用的是非常规起重设备或者非常规的起重方法,并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以上,这样的起重吊装工程就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这里要注意必须是在工程项目上,如果说,你在自己家里,自己用的非常规设备方法去吊10KN的大米,这个就不是建筑行业所谓的工程,也谈不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0KN≈1吨、100KN≈10吨、300KN≈30吨 再看(二)项,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一个工程项目如果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去安装,那么该工程就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果你只是用起重机械去卸车卸材料等,那这个就不算什么工程了。 再次看(三)项,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这里一定是工程现场,为工程服务的起重机械自身的安装、拆卸,才算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果是一个维修厂对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维修保养,这个根本就不算什么工程项目,更谈不上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起重吊装作业是否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下面两个条件: 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是为工程项目生产服务,是为建设工程的建设而进行的作业。 2、符合“附件一第四项”规定的三个条件当中的任何一条。 比如上图的起重吊装作业,它也是在工程现场,也是为工程生产服务,起吊重量3吨,但它是用的并不是非常规设备方法起吊,也不是用起重机械进行生产安装,只是用一台常规起重机卸车而已,所以就不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至于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附件二第三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我们看看它的规定: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看(一),这里和上文讲的,只是一个重量上的区别;再看(二)这里也是针对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只是多了一个重量上和高度上的要求,同上文意思相近,可参考理解,不再赘述。 起重机械吊装作业与(超过一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为工程直接服务,用起重机械对设备设施进行安装的工程以及起重机械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满足起重量、高度的要求的话,都可以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一、内容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二、审批流程: 总结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符合一定条件(上文已讲述),就可认定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那么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就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签字,进行交底后,方可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开始施工作业。 至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事项,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持续解读,欢迎大家关注,如不妥之处,也望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