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农用技术国外研究现状
1993年2月美国发布了Part503污水污泥规则(Part503-Standards For The USE Or Disposal Of Sewage Sludge),该规则涵盖了污水处理厂在处理生活污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泥的最终利用或处置的要求,其中包括一般要求、污染物限值、管理、操作标准等。在美国,污泥农用的比例一直比较高,2005年美国污泥农用比例总体在60%以上,不同地区污泥农用的比例有一定差异,如宾夕法尼亚州,其产生的污泥75%应用于土地利用,尤其是污泥农用;美国马里兰州污泥农用的比例更是高达88%,但是污泥土地利用,尤其污泥农用的安全性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虽然污泥土地利用在美国受到很多人的反对,但仍然是当前美国污泥处置的主要方式。 在欧洲,专门的污泥法规有《欧洲污泥农用标准Directive86/278/EEC》,不同成员国根据自己的情况,在86/278/EEC的基础上制定各自的标准。大多数国家对污泥中重金属含量的限值均比指令86/278/EEC规定的限值低。欧盟在 2000 年发布了“污泥行动文件”,目的是为了提高污泥农用的安全性。该文件对限制污泥农用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提出了浓度限值。 在有些欧盟成员国当中,污泥农用是很受欢迎的一种处理方式,然而在另一些国家中污泥农用被禁止使用,造成如此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污泥中污染物的含量、农民和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以及来自其他肥料竞争等方面因素。 2003年欧洲各国污泥农用情况见图7-10,由图可知 2003 年污泥在丹麦、西班牙、法国、爱尔兰和匈牙利的农用比例较高,均超过了50%。 从2003年起,瑞士已禁止污泥作为庄稼和蔬菜的肥料进行施用,挪威在1991年就已经禁止污泥农用,比利时、卢森堡等国由于考虑污泥土地利用风险,也已经禁止污泥土地利用。 在英国和德国,由于得到农业组织的支持,污泥农用仍可以实施,但采用了比较严格的标准,例如德国,相比较《欧洲污泥农用标准 Directives6/278/EEC》,德国的污泥农用条例禁止在永久牧场和林业用地上施用污泥,欧洲污泥农用标准中则没有这样的规定;此外,出于预防的目的,德国新的污泥农用条例中首次给出了污泥中的 PCB、PCDD/PCDF、AOX的限值,而欧洲污泥农用标准中却没有此类规定。由于有严格的标准,德国污泥农用比例相对比较低,如德国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在2004年,其产生的2.4×105t干污泥中有64%进行焚烧、23%污泥进行农用。 对于污泥农用的争论在奥地利、法国、德国和瑞典尤为激烈,法国和瑞典两国的农业组织认为只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污泥农用是可以采用的,然而最近两个国家的农业组织要求禁止污泥农用,因为他们认为当前采用的方式不足以说明污泥农用是不是有风险。在2003 年,法国污泥农用的比例大约为57%;奥地利1990年农业利用约占25%,1997年污泥农用比例为18%,2003年,约占28%。 在爱尔兰和葡萄牙,污泥农用得到农民的支持,由于污泥农用在这两个国家施用时间不长,因而没有引起公众的过多关注和争论,爱尔兰污泥农用比例由1997年的12%上升到2003年的64%。 从国外的污泥农用发展历程来看,污泥农用在很多国家一直是环保工作者争论的焦点,污泥农用经历了由随意施用到更加严格、安全环保施用的发展历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