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开征集“灯具设计师”、“照明工程施工员”国家职业标准意见
时间:2023-09-09来源: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要求。(jìn)日,人社部部组织开发了“灯具设计师”、“照明工程施工员”等66个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灯具设计师为从事室内和室外灯具的光学系统、电路系统、外观、结构以及整体设计的人员。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照明工程施工员为从事照明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运维与项目管理的人员。该职业共设五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公示截止日期为9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电子邮件发送至cetticdd@mohrss.gov.cn(邮件主题标明:国家职业标准公示反馈,同时请在邮件中标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以下是“灯具设计师”、“照明工程施工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部分节选内容。 灯具设计师 照明工程施工员 星标或关注“中照网”公众号 后台分别回复关键词“23971”、“23972” 查看或下载“灯具设计师”、“照明工程施工员”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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