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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领跑者”LED照明产品评价标准发布

时间:2021-09-03 | 来源:佚名

  据广东省照明学会公众号消息,由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和广东省照明学会双归口的第一批“领跑者”LED照明产品评价标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读写作业台灯》及《“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于2021年8月27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正式发布。

两项“领跑者”LED照明产品评价标准发布

  《LED读写作业台灯》标准规定了LED读写作业台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适用于以LED为光源,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直流36V或交流250V、频率50Hz的读写作业台灯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

  标准中提出,电气安全是产品好坏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须达到的强制性标准指标要求,也是历年国家专项监督抽查的必检项目,所以将安全及电磁兼容选取为基础指标;由于近年来国家对产品环保要求越来越高,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被选取为基础指标;还考虑到灯具的光学性能对于中小学学生视力的影响,将蓝光危害、遮光性和波动深度等性能指标也作为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包括:照度及照度均匀度、一般显色指数、光效、额定寿命;创新性指标包括:特殊显色指数、平面色品差异、智能化水平。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用LED产品“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适用于以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 V、频率50 Hz的LED筒灯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灯的LED筒灯;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 V、频率50 Hz,灯头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灯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 V、频率50 Hz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学透镜设计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据了解,企业标准“领跑者”是落实国家质量强国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一项具体行动。2018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

  领跑者标准在制定时,按照核心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原则,制定出评判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和创新性指标,并鼓励领军者不断掌握创新性指标,有竞争力的技术,以这种高层次的竞争推进行业的质量升级。也就是说,“领跑者”标准将代表着“领跑者”质量,标准“领跑者”企业也将是质量和行业的“领跑者”。随着下一步领跑者制度的推广,优秀的产品获得更大的曝光度。

  广东省照明学会表示,接下来,将会继续联合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立项起草《“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高天棚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投光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五项评价标准。

附:两项“领跑者”LED照明产品评价标准发布TGIES 001—2021《“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读写作业台灯》.pdf

              两项“领跑者”LED照明产品评价标准发布TGIES 002—2021《“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pdf

来源:广东省照明学会


(m.gdZrl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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