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的罚款标准出来了…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人证合一情况核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罚酒三杯】的处罚,警示为主,惩戒为辅。 这里,是继撤销证书,3年不允许注册之后,第一次提及罚款,当然,这种数额,真的就是警示罢了,当然有法不责众的考量在里面! (原公职人员涉及挂证的处罚不参考!!!) 其实,B证与一建证书的两证未合一情况不是新鲜事,我们之前分享过的: 福州:福州市有779名(详见附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B证)的安管人员无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不符合持证要求。 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自2024年3月10日起对云南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有关情况开展动态核查。6类核查重点,第三点-无建造师注册证书但持有B证的。标记“疑似挂证”。 所以,安全员B证是可以脱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而存在的! B证有效期为三年,小编查看了下B证,以北京为例,证书使用期至:三年后的12月31日。 (不同省份可能不同,北京无论几月领取的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均为三年后的12月31日) 这就存在这样的情况,某员工持一建证书在某企业注册,然后以此注册证书报名取得了B证,后,一建注册证书(原有企业)已经失效(注册到了新的企业或没有在注册使用中),但B证(原有企业注册证书申请下的B证)仍在有效使用期内。 B证对于企业作用: 1.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需要B证; 2.招投标,B证用来配合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的使用; 3.在项目上的项目经理,必须要持有B证。 这里可见,施工企业对于安全许可证的申请与延续是需要B证的,没有提到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匹配。 这也就可以理解前面两地的操作了! 有没有一种越分析,越上头的感觉,最近真的特别特别有~ 这里,只能提醒大家,在变更注册单位的同时,及时变更B证,注销与重新注册!!!
注意!“挂证”专项整治来了!
8月2日,住建部联合人社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治理对象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排查时间及手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1.全面排查。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从严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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