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0-2035年)》正式出台!
《株洲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1年12月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正式出台。此次《规划》是在株洲市2007年出台的全省首部城市照明规划的基础上启动编制。 本次规划定位为将夜株洲打造为“典雅画卷、制造名城、万家灯火”的特色品质之城,范围确定为株洲市主城区范围,包括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经济开发区、渌口区,提出了满足城市夜间照明功能要求、展现城市夜间景观风貌、城市照明管理科学高效、促进城市夜间经济发展四大发展目标。明确了以人为本,科学合理;经济适用,技术先进;强调功能,突出安全;体现特色,提升形象;绿色生态,节能降耗五大原则。提出了分类分区,精准施治;安全保障,多元共享;提升活力,彰显特色;绿色智慧,系统支撑四大规划策略。 功能、景观照明齐步走 《规划》包括十二章和三个专篇,其中,将株洲市城市道路照明水平划分为一级照明、二级照明、三级照明、四级照明和特殊照明,并对此五个级别的照明在色温、亮度、照度、眩光控制、环境比、引导性等主要指标上作了限定。 在城市景观照明空间布局上,规划构建“一核、一轴、多廊、多点”的城市景观照明空间布局,对各点的灯光要求进行明确。 一核:品质之城夜景核心 一轴:一江两岸夜景轴 多廊:主干交通照明廊道、历史文脉照明廊道、公共文化照明廊道、魅力商业照明廊道 多点:城市片区核心商业区及其他重要地标及门户节点 创新、亮点皆具特色 相比于之前,此次出台的《规划》呈现多个亮点,更加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和人民生活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更高,首次纳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二是理念更新,首次划定“暗夜保护区”;三是技术更数智,指引城市照明智慧监控平台、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四是更贴近民生,无论是功能照明还是景观照明,更注重市民体验,提升人民群众的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值得注意的是,专篇的引入更加丰富了城市照明的特色和内涵。株洲在全国率先提出“微亮化”理念并成功实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将“微亮化”做专篇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微亮化”发展、延续的版图和路线,并在其功能运用、指标控制上进行明确,比如分级设置背街小巷、人行道的灯光亮度,对“微亮化”设施的色温控制以暖白光为主色调等等。同时,夜景旅游规划和分区照明规划作为另外两个专篇纳入其中,为株洲夜经济、夜游文化发展及照明格局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和助力。 要做好,更要管理好 《规划》不仅明确了株洲的城市照明要怎样做,也对怎样管理进行了系统规划。根据第十章《照明系统管理维护规划》,对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提出要求,并对项目报建前、施工中、移交验收等环节涉及的材料、程序、要求进行明确。同时,照明设施维护内容、措施、标准进行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规划、绿色照明与节能环保也在其中。城市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总体功能要求包括了城市照明资产管理功能、数据采集功能、运行监视功能、大数据智能化功能、系统报警功能、巡检管理、计划管理、照度评估管理、生产抢修功能、能效分析功能10个方面,将通过智能照明的建设来融入智慧城市管理与服务,提高城市照明运营管理水平。在绿色照明和节能保护上,除了首次引入了“暗夜保护区”的照明概念外,还对灯具选择、能源利用、节能措施提出要求,光污染限制原则和措施也予以明确,从而将株洲的城市照明趋向更加健康、舒适、典雅的方向发展。
来源:株洲市灯饰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