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消防应急灯具质量抽查:不合格率83.33%
近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珠海市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对消防应急灯具的试验前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充放电试验、重复转换试验、电压波动试验、转换电压试验、绝缘性能、接地电阻试验、耐压试验、恒定湿热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标志、使用说明书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2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3.33%。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情况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此次抽查涉及生产领域企业1家,销售领域企业4家,5家受检单位的12批次产品,涉及生产企业3家。其中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3.33%,抽查产品为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标志不合格分析:消防应急灯具及其他设备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标示字体应高于2mm。地面安装或其他封闭式安装的灯具的标示可置于灯具内部,开盖后应清晰可见。该项目不合格,在使用中易产生错误使用等风险。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消防应急灯具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 (三)对于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严格查处,督促企业强化产品质量意识,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或代理商进行有效跟踪,对商家形成震慑,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消费指引 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消防应急灯具产品时,除了考虑其的功能、外观、价格外。在选择时还应考虑: 要在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是否有清晰、耐久的标志,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质量检验标志等各种信息是否齐全,并通电检查产品是否可以正常工作。此外,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保存好有关该产品的所有凭证,不仅可用于指导产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来源: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