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荧光灯将不再允许使用”系误读
近日,业内的媒体纷纷转载了来自社会媒体的重磅消息,《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将于8月正式生效,而 “2021年起荧光灯将不再允许使用”立刻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么?在整理过去五年间,参与水俣公约谈判的相关文件基础上,发现了社会媒体对这一新闻的误读。下面将围绕《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给大家做正确解读: 公约对照明产品有哪些影响? 根据公约的内容,部分荧光灯产品属于公约管制的添汞产品,将受公约内容第四条第一款的管制,即:“每一缔约方均应采取适当措施,不允许在针对附件A第一部分所列添汞产品明确规定的淘汰日期过后生产、进口或出口此类产品,除非已在附件A 中具体规定了例外情况,或所涉缔约方已依照第六条登记了某项豁免。”公约是法律文本,是不是看着有点晕?没关系,简单的说就是,作为缔约国,中国在2020年之后,将不再允许含汞量超过限值要求的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 还没看懂?没关系!下面来一起划重点!含汞量符合下面要求的这些产品,在2020年之后,将仍然可以正常生产和进出口! 功率小于等于30w的普通照明用,汞含量低于5mg的紧凑型荧光灯 功率小于60W的普通照明用用,汞含量低于5mg的三基色粉直管荧光灯 功率小于等于40W的普通照明用,汞含量低于10mg的卤粉直管荧光灯; 目前,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对荧光灯产品汞含量的要求完全可以满足公约对上述产品的含汞量要求,因此,大多数荧光灯产品是被豁免的,也就是说,在2020年之后,仍将可以生产和进出口。 需要指出的是,公约中对于照明行业的限定内容,是在包括欧洲、美国、日本以及中国等多个照明电器行业组织的共同合作下,通过全球照明协会的努力,经过两年多时间与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相关方进行多次交涉的结果。最终的谈判结果完全符合全球照明产业界对未来照明产业变化和发展的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