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实控人拟变更为深圳资本集团
5月27日晚间,兆驰股份发布公告宣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式变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国资”)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
2021年12月8日,兆驰股份曾与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融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29亿元购买北融信通过信托计划持有的昆明丰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昆明丰泰”)44.62%股权。公司以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债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28.94亿元(扣减预收利息后的金额)以及现金567.31万元作为支付对价。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昆明丰泰股权应转让给兆驰股份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而至今上述交易的股权转让事宜逾期未能完成,未来能否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在此背景下,2022年2月28日,兆驰股份收到了控股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南昌兆投”)出具的承诺函,如昆明丰泰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最终未能完成,为最大限度降低对公司的影响,南昌兆投承诺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受让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之间的债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交易价格最终以评估值为基础与公司协商确定,支付方式为现金。兆驰股份进一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顾伟先生与深圳资本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鑫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转让价43.68亿元。
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化解公司所持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债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的或有风险,兆驰股份5月26日晚间公告称拟与控股股东南昌兆投、实际控制人顾伟签署《关于受让<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协议》,将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负担转让给控股股东南昌兆投。
作为支付对价的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债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的账面原值为29.81亿元,依据评估报告结论,作为支付对价的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应为19.67亿元,加上现金支付567.31亿元,合计19.7亿元。参考上述评估报告并结合交易实际情况,本次交易对价为20亿元。 公告显示,南昌兆投向资本集团转让所持兆驰股份14.73%的股权(666,818,300股股份),向亿鑫投资转让所持兆驰股5%的股权(226,347,100股股份)。本次交易交割后,资本集团、亿鑫投资、南昌兆投及顾伟持有兆驰股份的股权分别为14.73%、5%、19.64%、0.08%。同时,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在资本集团作为兆驰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南昌兆投、顾伟及其一致行动人仅保留持有公司股份5%比例的表决权。交易完成后,深圳资本集团将正式成为兆驰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兆驰股份称,本次将《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负担转让给南昌兆投,一方面有利于快速置出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债权,实现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债务违约的风险出清;另一方面,南昌兆投以现金作为本次交易对价,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提高资金实力及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以稳健发展为宗旨,聚焦智慧显示、智慧家庭组网和LED全产业链三大业务板块,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与科技创新,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公司资产节约利用和产业协同发展。
此外,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引入国有资本控股,将有利于优化兆驰股份股东结构,增强公司的金融信用和资金实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与股东优势资源协同发展,将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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