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照明对灯光设计的要求
一、 运动类别 从运动范围和运动轨迹上看,体育运动大致可分为地面运动和空间运动,而它们各自又分为单方向运动和多方向运动。 1)地面运动。地面运动的运动目标物及运动员主要在地面上运动或接近地面运动。其中单方向运动包括保龄球、射箭、射击、滑雪、划船等,多方向运动包括板球、冰球、滑冰、游泳、拳击、摔跤、赛车等。 2)空间运动。空间运动的运动目标物及运动员不仅在地面运动,而且在一定高度的空间运动。其中单方向运动包括高尔夫球、飞碟射击、跳台滑雪、跳水等,多方向运动包括篮球、羽毛球、棒球、足球、网球、排球、乒乓球、藤球等。因此,空间运动项目不仅要考虑地面附近的照明水平,还要考虑运动相关空间的照明水平。游泳、潜泳、跳水、花样游泳等项目还涉及到水下照明。 二、体育运动对照明的要求 体育运动由于受到运动空间、运动方向、运动范围、运动速度等多方面的影响,其照明比一般照明有更高的要求。通常,高显色性、高照度(水平照度、垂直照度)、高照度均匀度、低眩光等都是体育照明所必须达到的;运动场地空间都比较高大,要满足上述要求,必须采用特殊的灯具,及特殊的照明处理方法。 (1)运动空间与照明。地面运动水平照度比较重要,主要是要求地面上的光分布均匀,空间运动要求在距地面的一定空间内,光的分布都要非常均匀。 (2)运动方向与照明。多方向的运动项目除了要求良好的水平照度外,还要求有良好的垂直照度,并且灯具的指向必须避免对运动员和观众造成直接眩光。 (3)运动速度与照明。一般来说,运动速度越高,照明要求越高,但单方向的高速运动所要求的照度不一定比多方向的低速运动高。 (4)运动等级与照明。一般同一运动项目比赛级别越高,其所要求的照明标准及指标越高。比赛级别不同,运动员的水平也就相差悬殊,照明水平要求也不尽相同。 (5)运动场地范围与照明。一般运动项目,除运动比赛场地外,主要活动区的照明也必须达到一定的照度值,次要活动区也有最小照度值的要求。 (6)彩色电视转播与照明。体育场地照明一般来说,必须满足运动员正常比赛、现场观众、媒体摄像三个方面的要求。随着彩色电视技术的发展,高清晰度数字电视(HDTV)转播已正式进入了国际体育比赛的技术范畴。例如,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制定了《多功能室内体育馆人工照明指南》,并将HDTV转播所需的光环境(赛场在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应在2000lx以上)正式纳入其中。我国2007年11月颁布执行的JGJ153-2007《体育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首次将HDTV转播写入我国规范,使我国在体育照明领域到了世界先进水平。达到这些要求,主要目的是为满足广大电视观众的感受,而现场观众的感受放在了次要地位。规划同时要求水平照度、垂直照度及摄像机全景画面是的亮度必须保持变化的一致性。运动员、场地、观众席之间的照度变化率,不得超过某一数值,这样才能适应色彩电视的摄像要求。 (7)运动项目与照明。由于各种运动项目的运动空间、运动方向、运动范围、运动速度都有较大的差别,所以对照明的要求就出现很大差别。所以我国颁布了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IE、FIFA等国际组织都针对各种体育运动项目给出了相应的照明标准和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