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筑物的外观设计与之协调的灯光效果
建筑物因其本身外观之不同而可能产生不同之灯光效果,或是较均匀的感觉,或是明暗变化较强的感觉;可以是较平实的表现方式,或是较活泼的表现方式,均依建筑物本身的属性来决定。
二、选择适合的光源
光源之选择由设计时决定,应考虑光色、演色性、效率、寿命等因素。光色与建筑物之外墙材料颜色有相当于关系,一般来说,经砖、黄褐色的石材较适合使用暖色光来照射,使用光源为高压钠灯或卤素灯。白色或浅色的大理石则可以使用色温较高的冷白色光(复金属灯)来照射,但使用高压钠灯也无不可。楼体轮廓照明可用LED数码管、软灯带、洗墙灯等勾勒出不同颜色和形式的动态效果。
三、决定所需的照度
所需照度主要取决于周边环境的明暗以及建筑物外墙材料颜色的深浅。照度值主要是针对主立面(主要观看方向)而言。一般来说,次要的立面之照度为主立面之一半,借两个面之明暗不同可以表现出建筑物之立体感。
四、决定照亮主体的方式照明
依建筑物的特性、现况,来决定最适当的照明方式以达到所希望之灯光效果。
五、选择适当的灯具照明
一般来说方型的投光灯之光线分布角度较大,圆型灯具的角度较小。广角型灯具效果较均匀,但不适当适合做远距投射;窄角型灯具适合做较远距离的投射,但近距离使用时则均匀度较差。灯具的选择除了配光特性之外,外型、材质、防尘、防水等级(IP等级)等也都是必需考虑的因素。
六、照度与灯具数量的计算
依所选之光源、灯具、安装位置等条件的照度计算来决定灯具数量,以求安装完成后之效果能够尽量接近所希望的。
七、安装完成后现场调整
现场的调整是绝对必需的。电脑设计出来每盏灯的投射方向只是做为参考,电脑所计算出来的照度值也只是参考值(人眼睛所看到的是墙面的反射辉度,并非照度)。因此安装完成后现场的调整,实际上应以人的眼睛所见为准。
建筑物的外观在夜间利用灯光的投射加以表现,其所得之效果与白天 的感觉会有相当于的差异。因此在灯光设计上我们不一定需要所得和白天一样的效果,重要的是将建筑物的特色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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