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照明在设计时应符合的要求
时间:2022-07-15来源:佚名
公园树木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树木的照明应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灯具安装位置;应避免长时间的光照和灯具的安装对动、植物生长产生影响;不应对古树等珍惜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 2 应考虑常绿树木和落叶树木的叶状及特征、颜色及季节变化因素的影响,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光源的色表; 3 应避免在人的观赏角度上产生眩光和对环境产生光污染。 一, 公园绿地、花坛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草坪的照明应考虑对公园内人员活动的影响,光线宜自上向下照射,应避免溢散光对环境和人造成的光污染; 2 灯具应作为景观元素考虑,并应避免由于灯具的设置影响景观; 3 花坛宜采用自上向下的照明方式,以表现花卉本身; 4 应避免溢散光对观赏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5 公园内观赏性绿地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 二, 公园水景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水景的形态及水面的反射作用,选择合适的照明方式; 2 喷泉照明的照度应考虑环境亮度与喷水的形状和高度; 3 水景照明灯具应结合景观要求隐蔽,应兼顾无水时和冬季结冰时采取防护措施的外观效果; 4 光源、灯具及其电器附件必须符合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水中使用的防护与安全要求,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5 水景周边应设置功能照明,防止观景人意外落水。 三, 公园步道的坡道、台阶、高差处应设置照明设施。 四, 公园的入口、公共设施、指示标牌应设置功能照明和标识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