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于注重路灯造型忽视功能照明
市区的部分道路照明过于强调艺术造型,而忽略道路照明应该以功能照明为主。如在六车道的道路两侧安装五火荷花灯、中华灯等造型的路灯,乳白色的灯具透光性极差,只好不断增加光源的功率和数量,明明安装一支普通的400W就能取得的照明效果,而要用几支250W才能达到。
2、 过于追求路面的高亮(照)度
市区的部分路段通过增加路灯排数、加大光源功率等种种办法,大大提高了路面亮(照)度,使平均照度大于40Lx。而根据CIE的建议和多数国家的标准规范以及汽车驾驶员视觉作业的要求,高速路、主干道路的维持平均亮度最高达到2cd/m2(柏油路面维持平均照度约30Lx)也就足够了。路面太亮,既浪费能源和资金,又增加光污染和光干扰。
3.忽略灯具的配光性能
合理的配光有利于提高路面的平均亮(照)度,确保亮(照)度均匀度和限制眩光符合标准要求。但是现在的城市照明工程从材料采购到施工已按招投标的模式进行,运行管理单位不能根据配光曲线直接指定某种品牌子型号的灯具,而对于投资单位来说,价格永远放在第一位,往往使用部分配光性能差的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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