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因注销回购股份再次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时间:2022-08-08来源:佚名
阳光照明最新公告显示,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编号:2021-023);而截至2022年1月5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37,443,3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45,210.293万元减至141,465.963万元。 因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涉及工商信息变更现再次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