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事故预防制度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事故预防制度 重伤以上的电气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发后4h内报局(总公司)主管部门。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 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施工现场触电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实,机电人员检查督促不力临时用电搭设没有认真按“规定”执行,违章操作、线路乱拉等现象所造成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贯彻建设部部颁标准,IGI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IGI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规范”。 第1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六、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七、对工伤事故和久假复工的应从新进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安全生产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二、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四、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六、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