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设备管理,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
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与要求,设备管理的职责,以及设备管理内容与方法,设计和设备选用,设备的订购、监造、检验,设备的安装与移交生产等。 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是资产(设备)密集型企业内,在设备的新建、在建与运行维修中,在不明显增加维修费用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IT)降低停机时间,增加产量的一套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设备全过程管理 life-cycle management of plant 设备全过程管理是指把设备的一生,即设备的整个寿命周期(从研究、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直到改造、报废)作为管理对象,加强全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的横向协调,以达到设备的良好投资效益。 实例: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公司送、变、配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送、变、配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2、引用标准 3、职责 3.1 主管部门 3.1.1 以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组成的设备全过程管理领导小组,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决策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生产部,组织、协调各项管理工作。 3.1.2 工作范围 设备全过程管理是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试制鉴定、购置合同,监造检验、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1.3 生产部门负责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执行领导小组决定,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传递信息。 3.1.4 设计、基建、财务、物资、劳动人事、生产、调度各部门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设备全过程分管工作,与各有关部门联系。 3.1.5 设备运行和检修部门,负责对设备检修、改造、试验、运行的管理。【什么是设备管理,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 3.1.6 检修部门每年5月底前提出下年度大修计划报生产部,每月18日前将下月度检修计划报生产部。 3.1.7 检修、运行部门每3*#0;5年修改一次设备检修、运行规程。 3.1.8 检修部门在设备变更或搬迁前7日,重要设备一个月前填写设备异运报告单,一式三份报生技科,经生技科批准后转调度和申请单位,重要设备经总工程师批准。 3.3 权限 3.3.1 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网内设备迁移,经省公司同意后,有权决定本公司设备的投运、停运和报废处理。 3.3.2 设计、基建部门对违犯国家基建规定的项目,有权拒绝设计和基建施工。 3.3.3 检修和运行部门要参与设备选型、设计验收、交接和评级。 3.3.4 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设计部门有权拒绝选用,运行部门有权拒绝验收。 3.3.5 对超检修周期,须经技术论证分析后,总工可决定是否运行。 3.4 工作协调 3.4.1 设备全过程管理,在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的领导下,各部门按分工进行管理。 3.4.2 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缺陷消除,按各部门分管范围负责,牵扯两个以上部门的工作,由生技科协调,重大问题由设备管理小组决定。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内容、质量、要求 4.1.1 设计和设备选用 a.送、变电工程建设按基建程序进行。计划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安排设备设计任务。 b.计划部门做好5至10年电力发展规划,包括负荷预测、电力电量平衡、电源建设、电网改造等。 c.设计部门根据设计任务,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择优选用设备。要有技术论证,要充分听取使用、检修、运行部门意见,在初审时决定。 d.根据工程项目准备情况,施工部门在施工前一个月提出开工报告,按批准规模、工程进度、建设要求、设备交货日期、施工能力编报年度基建计划。 e.财务部门根据下达的工程项目计划,负责落实资金。 f.调度部门参加新扩建工程的设备审查,负责提出继电保护、通讯、远动、电气设备选型审查意见。 g.设计中有特殊技术条件时,应与使用部门、制造单位协商落实,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并认真编制工程设计概(预)算书,供货合同中应按国家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4.1.2 设备的订购、监造、检验 a.物资部门对工程设备,从订购、监造、运输、验收等实行全面负责。 b.新、扩建工程的设备订购,应按招标方式,设备招标由物资部门牵头,设计、生产、基建、检修等部门参加,签订协议及订货合同。 c.工程选用设备必须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可靠的原则,并填写计划报总经理审查后订货。对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无质量标准和未经有关部、公司签订的产品,不得订购。对新产品必须报省公司批准。 d.设备选购按"合同法"规定签订正式合同。应明确供货规范、型号参数、技术标准、试验方法、质量要求、交货日期、保修及图纸资料份数,在价格中必须明确预留设备总价的10%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随时了解制造厂的生产情况,质量保证等情况,基建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派有经验的人去制造厂监造,参加重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厂家提出,要求厂家现场服务和安装监督。 e.设备出厂验收合格后,必须对设计包装、防潮、防腐提出要求,符合海、陆、空运输备件。 f.设备出厂按合同规定配备图纸资料,一次到现场,重大设备运输过程,须由专人押运。 4.1.3 设备的安装与移交生产 a.基建部门对基本建设工程从初设审查到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过程全面管理,并协同生产部门完成生产准备工作。 b.选择工程施工单位,推行招标制,并对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登记发证。 c.投标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标准,并具有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要对施工质量全权负责。 d.基建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从安装费中预留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财务部门负责下达工程成本降低率、资金周转率的指标,并监督实施。 e.设备到达现场后,物资供应部门应会同质监员、档案室、施工单位和生技科有关专工,一起开箱检查。按发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做好记录共同签证,对装箱的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复印、原件存档保管。复印件由施工单位资料室保管,供施工单位使用,发现供货产品与合同不符或有质量问题,以签订合同单位为主及时上报,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 f.送变电设备要分别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标准进行验收,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必须按《电力线路防护规程》规定,打通线路通道验收合格方可移交生产,否则不得移交。 g.工程施工阶段设计部门根据设计任务和工程进展情况,派驻设计代表协调设备安装,土建设施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设计变更问题,生产部门组织检修、运行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h.输变电设备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设备运行时,施工单位应保证:自动装置投入率达到60%以上,仪表投入率达到90%,连锁保护投入率达到100%。 i.调试部门负责组织工程调试工作,了解设备安装情况,并对新型特殊设备安装提出要求,组织编制调试网络进度,协调调试计划,编写各专业调试措施及各阶段试运行主案及整体启动方案,指导安装单位进行安装测试。 j.参加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的分部试运和整套试运,提出系统、设备存在的缺陷,督促施工部门消缺。 k.调度部门负责管辖的系统内保护、通讯、远动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基建部门按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程》规定,于投产前三个月对35kV及以上的输变电设备的参数和有关图纸提交调度所,由调度所提出投产设备的保护定值。 l.施工单位按设计、设备技术说明及有关规程规定,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调试,并按调度所下达的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所有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讯和远动设备需经调度所和生产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 m.设备试运前,以总工程师为主成立由基建、施工、生产、调度、安质、检修、运行等到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 n.设备调试后,生产运行部门参加试运,整套启动24小时后带负荷试运。输变电设备必须经有关施工、安装验收,生产单位认证签署意见后,方能结束试运。 o.试运行结束一个月,施工单位将设备安装记录、调试报告、设计修改说明及附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设备制造厂说明书及技术资料、装配制造图以及专用工具、测试仪器、备品配件等进行整理、清点、列出清单全部移交生产,施工部门提出工程竣工决算书,达不到上述要求,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扣除施工单位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 4.2 生产准备工作 4.2.1 生技科应对新设备投产移交生产后,根据设备遗留问题,进行消缺,并按规程规定安排小修、大修和设备的更新改造、直至报废。 4.2.2 新扩建工程计划任务下达后,人事部门根据省公司定员标准和基本建设规模、技术装备编制定员配备计划。 4.2.3 新投产的220kV变电站及110kV变电站投产前6个月配齐运行人员。 4.2.4 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岗位。 4.2.5 教育科协同运行单位按有关规程规定组织好岗位培训工作。 4.2.6 生产运行单位在生产准备阶段根据设备特点,汇集复制有关设备厂家说明书,编印各专业培训教材和编制变电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绘制电气系统图,健全各种记录和台帐。 4.2.7 新设备在投产前三个月编制设备运行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进行模拟操作及事故演习。 4.2.8 调度所负责新扩建工程投运前的保护、通讯、远动和调度运行方式的生产准备并提出投运后的技术措施。 4.2.9 生产运行单位建立主、辅设备台帐及异常运行登记簿,编制设备规范清册、绘制设备常用备件图册、地下设施、沟道、管理图并附必要说明,校核竣工图及隐蔽工程图,建立各设备的安全及保护设备定值手册,以及各种维修工具材料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