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配电装置与集电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
新编配电装置与集电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原文标题:新编配电装置及低压电器的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高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装置及集电装置等的安全操作规程。 新编配电装置与集电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1.本规则适用于10kV及以下的随机控制屏、控制台以及成套的配电装置。 2.一般规定 (1)所有配电装置应有良好的接地,配电装置上的电器元件应有良好的绝缘。 (2)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操作开关等各种电器的名称、代号(或用途)应在 盘台上标注清楚;切换开关、按钮等还应标明其操作位置。 (3)配电装置上的机械联锁装置应正确、可靠,隔板、遮栏应齐全、牢固、无缺 损,门锁应齐备且开闭灵活。 (4)高压配电装置的门上应挂有“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高压配电装置 (1)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遮栏。 (2)巡视工作不得少于2人。 (3)高压配电装置应半年进行一次清扫和检查,作业时应断开电源,装设接地 线,并在电源断开处悬挂“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标示牌后,方可进行工作。 (4)在无遮栏的高压配电装置上进行工作,当人体或其所携带的工具与带电体之 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电压在10kV及以下时为0.7m),该带电体必须 停电。 (5)油开关经检修或停用后,在投入运行前,应作全面检查,并做合、跳闸操作 各1次,以验明其动作是否可靠、正确。 (6)油开关应保证套管瓷质完好,油箱密封无渗漏现象,油位、油质应正常,分 合闸指示器位置正确,传动机构灵活可靠。 (7)正常使用的油开关,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触头接触情况;油质是否合乎要 求;三相合闸的同期性。 (8)隔离开关应每季检查一次,主要内容为:瓷件有无裂纹及放电现象、接线柱 和螺栓是否松动,可动刀闸有无变形和损伤,接触是否严密等。 (9)三相隔离开关的各相刀闸与刃口接触,其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0)避雷装置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并测量接地电阻,不 合要求时,需及时处理。雷电后,应检查阀型避雷器的瓷瓶、连接线和接地线是否 完好。当停电检查时,应使用2500V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对于FS-6型避雷器, 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000MΩ。 4.低压配电装置 (1)低压配电装置及各电器元件应采用螺栓固定。 (2)机械运转时,各电器元件应无不正常的晃动。 (3)不允许3根及3根以上的导电体接在同一接线柱上。应尽量做到电源引入线 接在固定触头的端子上,负荷侧导线接在可动触头的端子上。 (4)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 (5)新装和大修后的设备,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Ω,运行中的设备和线路, 绝缘电阻应不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在潮湿环境中,绝缘电阻不应低于每伏 工作电压500Ω。 (6)各电磁开关触头应接触良好,触头表面不应涂油。 (7)不得随意减少消弧装置和降低消弧线圈的容量。 (8)刀开关合闸时应手柄向上,分闸时应手柄在下。 (9)应经常清除熔断器以及夹子上的灰尘和污垢。更换熔体时,应在不带电的情 况下取下熔断管;当允许在带电的情况下取下熔断管时,应先切断负荷。对于封闭 式管式熔断器的管子,不能用其他绝缘管代替(易爆裂),也不可在管壁上钻孔。 (10)接触器 1)要随时清扫接触器上堆积的灰尘和铁芯极面上的污垢,应经常检查铁芯工作 是否正常,转轴是否灵活,触头接合是否良好。更换新线圈时,应能保证其线路电 压为额定值的85%~105%时均能可靠地工作。 2)转动销轴应每季度注润滑油一次。 3)对于A级绝缘的线圈,用温度计测量其表面温升不得超过65℃(环境温度为 35℃),主触头温升不超过75℃。当主触头表面有灼伤时,不得用砂布或砂纸擦磨。 4)在自动可逆电路中,当更换新接触器时,其进行可逆转换的动作时间,应大 于接触器断开时的电弧燃烧时间,以免发生短路。 (11)热继电器 1)热继电器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容量相适应,不得任意加大热元件的 容量。 2)检视热元件时,只许打开盖子,从旁察看,而不得将热元件卸下。如因故必 须卸下,装好后需重新进行通电试验。 3)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每年需通电校验一次。 5.电缆卷筒: (1)电缆卷筒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要求电缆在卷筒上排列整齐,配重升降灵 活,钢绳卡子紧固。 (2)电缆受力不得过大,应不超过16~18kgf1kgf=9.80665N。 (3)采用力矩电机的电缆卷筒装置,禁止在带负荷状态下对调压器进行调压。 (4)每季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集电装置 每季需进行一次停电后的全面检查: (1)清扫灰尘,紧固螺栓。 (2)瓷件应完好,如有破损,应予更换。 (3)电刷与滑环之间接触应良好、弹簧压力适宜。 (4)滑环表面如出现凹陷、毛刺,应进行修磨。 (5)检查有无闪络现象,测量绝缘电阻。 (6)校正各环的高差,使各环的水平面达到设计要求。 7.电阻器 (1)每月检查一次:清扫灰尘,紧固夹紧螺栓。 (2)更换电阻元件时,应采用同型号。当采用代用件时,其阻值和容量应符合要 求。 (3)电阻器上任一点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允许值:康铜、新康铜、铁铬铝合金电 阻元件不得高于340℃,铸铁电阻元件不得高于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