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的措施有哪些
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是最常见的误操作事故之一,自1980年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普遍应用之后,这种事故有所下降,但并未杜绝。不少单位仍时有发生,后果仍然很严重,那么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有哪些措施,下面来看下。 一、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的事故原因通过对事故发生的分析总结,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1、拉合回路时,回路负荷电流,超过了隔离开关开断小电流的允许值。 2、拉合环路时,环路电流及断口电压差超过了容许限度。 3、人为误操作。如走错间隔拉错隔离开关,或断路器未拉开就拉合隔离开关等。 二、隔离开关的开断能力电路操作时,电流超过0.5A,或切断电压高于30V,都会产生电弧。电弧长度与极间电压成正比。 只要隔离开关在允许操作范围内进行操作,虽产生电弧均可自然熄灭,也不会引起短路,即隔离开关具有开断一定小电流的能力。 但这种开断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主要是由于隔离开关没有特殊的灭弧装置。当被开断的电压及电流超过允许的范围,隔离开关触头产生的电弧就不能熄灭,电路也拉不开,并发生弧光短路,即造成所谓带负荷拉隔离开关的事故。 三、隔离开关的实际开断能力1、隔离开关开断小电流的能力 隔离开关安全开断小电流的能力,与开断电路的参数,操作时的环境(风向,风力),隔离开关的型式、结构、相间距离、安装方式、操作速度等因素有关。 1980年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中规定,全电压下允许用隔离开关拉合2A的空载变压器励磁电流(感性电流)及5A无负荷线路的充电电流(容性电流);根据《电机工程手册第5册》(电机工程手册编委会,机械工业出版社,1982年)规定,隔离开关开断小电流的能力:操作感性电路,10kV及以下系统为2~4A(L2小的隔离开关应取小值);10kV以上为2A。 操作容性电路,35kV及以下系统为2A;35kV以上系统为0.5~1A。 2、隔离开关开断环路的能力 有关规定:拉合环路,限于10kV及以下系统,且应在环路的均衡电流不超过70A的情况下进行。另外,环路操作也可按照“等弧长”原则来确定。所谓“等弧长”原则,是指:把隔离开关在全电压下允许开断的小电流值IG所产生的弧长定为允许弧长LG;在同一电压系统中该隔离开关拉合的环流电流为I,所产生的弧长为L,当L≤LG,所求出的电压差即为允许电压差ΔUG。 只要环路开断后的实际电压差ΔU≤ΔUG,环路操作不但是允许的,而且也是安全的。如果预测环路断开点的实际电压差ΔU<ΔUG,则允许隔离开关进行环路操作。否则,必须将ΔU降低到允许值后才能操作。 降低ΔU的方法有:①降低环路电流I,以降低压降。②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均压(降低电压差及相角差):调整变压器分接头;合母联断路器及分段断路器;调整发电机、调相机的无功功率,改变电压,使其相等。③降低环路内的阻抗。应尽量避免经系统电磁网拉合环路。 四、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的措施1、按照隔离开关允许的使用范围及条件进行操作。拉合负荷电路时,严格控制电流值,确保在全电压下开断的小电流值在允许值之内。 2、拉合规程规定之外的环路,必须谨慎,要有相应的技术措施。 ①操作前应经过计算或试验,使ΔU<ΔUG,操作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选择有利的操作方式,尽量使用室外隔离开关进行操作(L2大)。 ③设备、环境、人身安全应符合要求:隔离开关最好有引弧角,且禁止使用慢分合的隔离开关拉合环路;隔离开关与周围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应不小于L2),主导电部分上方不得有建筑物,以防飞弧引起接地短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尽可能远方操作。如手动操作,就地要有保证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 ④拉合环路电流,应与对应的允许断口电压差相配合。环路电流太大时,不得进行环路操作。3)加强操作监护,对号检查,防止走错间隔、动错设备、错误合拉隔离开关。同时,对隔离开关普遍加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4、拉合隔离开关前,现场检查断路器,必须在断开位置。隔离开关经操作后,操作机构的定位销一定要销好,防止因机构滑脱接通或断开负荷电路。 5、倒母线及拉合母线隔离开关,属于等电位操作,ΔU=0,故必须保证母联断路器合入,同时取下该断路器的控制熔断器,以防止跳闸。 6、隔离开关检修时,与其相邻运行的隔离开关机构应锁住,以防止误拉合。 7、手车断路器的机械闭锁必须可靠,检修后应实际操作进行验收,以防止将手车带负荷拉出或推入间隔,引起短路。 总结:平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通过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